中国自1998年中央发行国债以来,7年累计投入国债资金1115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全国部分水域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水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29日在向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透露的。
报告说,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力度,全国部分水域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局部地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报告说,工业污染防治取得进展。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2001年以来,全国现有工业企业用于废水治理资金累计达232亿元,废水处理能力有所提高。2000年以来,全国关闭了约1.5万家高消耗、高污染企业,促进了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改善水环境创造了条件。2004年工业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0年下降了27.7%。
报告说,城市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据建设部对661座城市的统计,污水处理率由1999年的32%提高到目前的45%。节水工作初见成效。据水利部统计,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已扩大到3.2亿亩,形成了300多亿吨的年节水能力;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1998年的55%提高到目前的62%。
报告说,这些年来,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从总体上看,水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治理水污染的速度赶不上污染增加的速度,污染负荷早已超过水环境容量,同时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加剧,资源性缺水与水质性缺水并存,已经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危及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